经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美术学院以下学生经重修考试,现已达到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补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特此公示,为期三天(2024年7月24日-7月26日)。如有异议,请向美术学院教务科提交书面材料。
序号 | 班级 | 学号 | 姓名 | 未授予情况说明 | 补授学位理由 |
1 | 19环境设计1班 | 190943120 | 杜荣昊 | 未达到学位外语(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60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2.89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;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2 | 19环境设计1班 | 190943121 | 付陆海 | 1.未没有通过指定的课程:[00001030]信息技术基础; 2.未达到学位外语(非高中起点或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1.经重修信息技术基础,成绩64分; 2.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63分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2.97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;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3 | 20绘画2班 | 200941224 | 番忠葵 | 1.大学外语2018 取得学分(4.0)小于要求学分(8.0); 2.未达到学位外语(非高中起点或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1.经重修大学英语1,成绩60分; 2.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60分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2.69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;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4 | 20绘画3班 | 200941322 | 王小燕 | 未达到学位外语(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60分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2.97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;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5 | 20绘画3班 | 200942202 | 葛张越 | 未没有通过指定的课程:[00001030]信息技术基础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经重修信息技术基础,成绩84分。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2.93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。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6 | 20环境设计1班 | 200943102 | 陈扬 | 未达到学位外语(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64分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.53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。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7 | 20环境设计2班 | 200943220 | 余威锦 | 未达到学位外语(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89分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.15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。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8 | 20书法学 | 200944101 | 罗澜 | 未达到学位外语(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93分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.28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。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9 | 20书法学 | 200944122 | 江蕴瑶 | 未达到学位外语(艺术类)要求。 | 经美术学院和教务处审核: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,成绩95分,英语水平达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(艺术类专业学位英语45分以上); 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.33,达到新修订的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.00及以上的要求。 该生已达到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全部条件。 |
美术学院
2024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