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泰州学院关于组织开展“2021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在本学院范围内择优推荐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,现确定3名推荐名单。名单如下:宋青秀、罗吴辉、李岚天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,共计5天,如有异议请联系美术学院学工办曹老师,电话0523-86667823。
美术学院
2021年9月19日
根据《泰州学院关于组织开展“2021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在本学院范围内择优推荐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,现确定3名推荐名单。名单如下:宋青秀、罗吴辉、李岚天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,共计5天,如有异议请联系美术学院学工办曹老师,电话0523-86667823。
美术学院
2021年9月19日